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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17歲嫩妻 被逼脫衣陪酒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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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11:46: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1年 02月22日 蘋果日報 【朱俊彥╱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未成年嫩妻,去年十七歲時因先生入監,為了養活幼女,向酒店業者借十五萬餘元後,到台北脫衣陪酒抵債,但下海五個多月,皮肉錢被剝削一空,本金卻一毛未還。她上周藉口十八歲慶生逃回家,業者竟率眾暴力討債、要強押她回酒店,所幸先生趁隙報案,警方到場才救出女子一家三口。


警方調查,長相清秀的卓姓被害女子上周四剛滿十八歲,她十五歲時與黃姓男子(二十六歲)生下一女,去年十月初才完成結婚登記,黃男隨即因案入獄。卓女為養活自己與兩歲大女兒,向酒店業者張建文(三十三歲)借貸十五萬七千二百元,簽下本票及經紀合約後,被安排到北市林森北路一家酒店陪酒。


病假一天扣薪萬元
卓女供稱,上班後才知道陪酒每十分鐘一節賺一百四十元,每天從晚上九時半工作到隔天七時,喝酒、划拳、脫衣陪酒樣樣都得做,甚至要幫客人打手槍,若不從會被罰錢,一個月只休四到六天,集中住宿控制行動;業者常巧立名目扣薪,請一天病假得自買出場扣薪一萬三千六百元,她一周最高曾進帳四萬元,最後到手僅剩三千多元。
卓女到酒店陪酒賺皮肉錢,經過五個多月卻發現,薪水扣除生活費、房租及罰金所剩無幾,至今本金都還沒有還到半毛錢,她感嘆:「再這樣下去,一輩子都還不完,還可能欠更多。」她上周藉口先生出獄及慶祝自己滿十八歲,請假回家,不再回酒店上班。


囚禁三口逼簽本票
張嫌得知她落跑,前午率四名男女赴台中,拿酒瓶威脅黃男還債未果,強迫簽下三張計四十五萬元本票,還要強押卓女回酒店陪酒抵債,黃男假裝配合,趁張男不注意時打電話報警,警方前往將黃男一家三口救出,並帶回張嫌等人。
張嫌稱只先和卓女簽約,等她成年才安排到酒店上班,否認要未成年女子脫衣陪酒及暴力討債,但卓女出具薪資明細表,當場拆穿謊言,警方訊後依妨害自由、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罪嫌,將張男等五人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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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1:30:10 | 只看該作者
蒼蠅不叮無縫的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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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4 18:19:12 | 只看該作者
能自己養活自己是不錯, 但千萬不能路走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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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11-3-6 19:06:52 | 只看該作者
這社會亂了 ˊˋ
跟以前已經無法相比了
連這種情況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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