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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隨機擄人「袋 」走 20小時性侵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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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28 21:06: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男子黃明通涉嫌持刀在南投市隨機擄走女子,用封箱膠帶綑綁後以肥料袋、黑色垃圾袋套住,置放在機車前踏板,載至郊區性侵,甚至要求被害人穿性感內衣「走秀」;南投縣中興分局、婦幼隊26日晚間將黃嫌逮捕到案,昨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法辦。


中興警分局指出,黃明通(50歲)有強暴未遂、賭博、竊盜、妨害風化等多項前科。


本月12日上午7時,黃嫌在南投市隨機找尋作案對象,趁被害人開店之際,持柴刀控制其行動,用長繩、膠帶綑綁被害人手腳、雙眼,以內褲塞住嘴巴,再用肥料袋和黑色塑膠袋將被害人層層套住,「塞」在機車前腳踏板上,載往大埤巷山區一處廢棄民宅、兩處工寮連續性侵。


自備小可愛 強迫走秀


最令人吃驚的是,黃嫌為了刺激,竟然事先準備小可愛等性感內衣褲,在工寮等性侵地點要求被害人走秀,連警方都感到不可思議。


警方調查,在載運過程中,被害人一度掙扎,但黃嫌以腳壓制,被害人根本動彈不得,直到被擄走20個小時後才逃出報案。


警過濾市區監視器


警方根據線索,過濾市區20餘組路口監視器,終於在南投市華陽路和中興新村光明路口兩處路口監視器影帶發現嫌犯影像,隨即拼湊出嫌犯行走路線,在大埤巷附近尋獲嫌犯做案的交通工具,且在安全帽上採集到指紋,專案小組隨即鎖定黃嫌展開追緝。


惟黃嫌平日流竄於中部山區,專案小組26日鎖定黃嫌在雲林縣古坑山區,隨即前往搜尋圍捕。黃嫌昨下午被移送南投地檢署時,於臨時偵查庭內突然起身撞牆,造成頭部受傷,就醫縫合後,已押解回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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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5-28 23:02:28 | 只看該作者
報紙有看到圖片,想想還真誇張,這樣也能載人:o
還自備小可愛,真是變態
話說回來...那位小姐真可憐,七點被擄走...
唉...這種人不該在放出來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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