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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單車雙載 站「火箭筒」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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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8-4-28 07:24: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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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更新日期:2008/04/27 08:00 記者唐秀麗嘉義市報導







青少年近年流行跨站在俗稱「火箭筒」的腳踏車後輪橫槓上,給同學或友人搭載,一旦摔倒可能造成頭部重創;嘉義市一名高二林姓少女,就因跨站「火箭筒」上摔落傷及顱內,前天死亡。

這件意外發生後,林姓少女就讀的嘉義市東吳高職已下令嚴禁學生單車雙載,尤其禁止學生站在腳踏車的「火箭筒」上。

警方指出,就讀東吳高職餐飲科二年級的林姓少女,十八日下午放學後,由同校的男友余姓少年騎腳踏車載她回家,她站在腳踏車後輪的「火箭筒」上,另一名袁姓同學騎機車緊跟,一邊用腳抵住腳踏車「火箭筒」,幫他們加速。

重心不穩摔落 撞傷頭部

余姓少年說,三人行經嘉義市垂楊路時,因路面有水溝蓋,致腳踏車跳動了幾下,女友疑因重心不穩摔下車,頭部先碰撞停在路旁的轎車,再撞到地面,他和袁姓同學立即將女友送嘉義市聖馬爾定醫院急救。

警方表示,林姓少女因顱內出血、左側有硬腦膜出血,經手術延至前天不治。余姓少年向警方供稱,當天因為趕時間,才叫騎機車的袁姓同學幫忙,自後方為腳踏車加速,未料發生意外。

檢方昨天相驗,林姓少女家屬一度質疑女兒頭部先碰撞到違規停放在路邊的轎車,認為轎車車主有疏失,但檢察官認為林姓少女是因站在「火箭筒」上重心不穩摔落,跟轎車無直接關係。

東吳高職校長賴建源表示,事故發生後,校方已嚴禁學生站在腳踏車後方的「火箭筒」上搭載。警方並建議各級學校應該嚴禁學生在腳踏車上加裝火箭筒載人。

雙載要罰錢 最多六百嘉義市警方也表示,不少青少年喜歡自行加裝火箭筒,讓朋友或美眉站在「火箭筒」上,藉此炫耀或耍帥。其實站在火箭筒上重心不穩,十分危險。依據交通安全規則一百廿條規定,二輪腳踏車不得互載,否則可處以新台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現在國內騎單車已成風氣,警方將加強宣導與取締。
2#
發表於 2008-4-28 08:54:09 | 只看該作者
這法條是以前就有了的嗎?

腳踏車不能載人有點怪...(後面加椅子的豈不白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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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發表於 2008-4-28 22:11:26 | 只看該作者
之前才有朋友傳他的無名給我看..........
唉  一個青春洋溢的少女就這麼過世了  最近發生好多嘉義市女生出事情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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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發表於 2008-4-28 22:48:04 | 只看該作者
事情還發生在嘉義市喔
看來最近火箭筒得拔掉了
因為最近一定抓很兇=.=
不過我想應該問題不在於火箭筒
應該在於那個騎機車的在後面推吧
才會導致騎腳踏車的那位無法閃掉水溝蓋
總之我認為
腳踏車若是附有後座的話
裝火箭筒應該沒關係吧
媒體和那些政客最喜歡以偏蓋全了
想到這個就一肚子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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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08-4-29 23:18:06 | 只看該作者
發生了機率很小的事件後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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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08-5-26 00:50:55 | 只看該作者
總之,不管怎樣,安全第一。

每個子女都是父母的一塊肉,都不希望在外面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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