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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法輪功集資亂象:名目繁多,亂象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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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6 14:30: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李洪志這麽關注集資問題,到底法輪功集資問題出了哪些亂象?帶著這個問題,筆者用法輪功網站的“經書檢索”軟件搜索“集資”壹詞,發現法輪功內部集資果然名目繁雜,亂象叢生:
  ——辦媒體需要集資。法輪功辦媒體,如電視台、廣播電台、網站、報紙等媒體需要集資。這在《關于集資的問題》中得到證實。《關于集資的問題》中李洪志直言不諱說:“幾年來壹直有人在中國大陸私自集資,以幫助國外新唐人電視台、大紀元報紙和壹些學員辦的其它媒體爲借口向學員集資。”
  ——辦公司需要集資。辦公司也就是法輪功所謂的“辦項目”。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日李洪志在“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上說:“大法弟子共同在特殊的情況下做壹些事情,比方說妳們要成立媒體公司啊等等,共同積累壹點資金去做,這個原則上也沒有什麽錯的……”
  ——“講真相”需要集資。“講真相”需要印刷,印刷需要打印機、印刷機、紙張,這些費用都是弟子自掏腰包無疑。李洪志在《洛杉矶市法會講法》關于集資問題:“大法弟子講真相救度衆生都需要資金,個人的收入是有限的,這場迫害持續的時間又長。要解決這個問題,就需要很多資金揭露迫害,最起碼大家印傳單就得需要資金去印。”
  ——打官司需要集資。法輪功打官司多爲“營救”同修。二零零九年在“明慧網十周年法會上講法”上,有弟子問:貧困地區大法弟子被抓後,想請正義律師打官司,費用要十萬元。因爲大法弟子的家人在經濟上無能爲力,當地幾乎沒有有經濟實力的同修,所以只有靠整體同修的幫助。
  ……
  集資名目實在太多。如此這般集資項目,可想而知,弟子不堪重負,有如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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