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質上帝的屬性與其本體是不可分的; 屬性定義了上帝。聖經通常是根據上帝的屬性來描述和命名上帝: 憐憫的天父、全能的神、公義的神、和平的神、聖者、榮耀的君。。。上帝一切的屬性都是永不改變的。 雅各書 1 章 17 節說道:眾光之父...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
良善:神道德上的純正和完美,上帝是倫理的終極標準。除此以外再也沒有其他可以評判上帝或我們的標準。
上帝的所有屬性都是基於他整個的本體,相互依賴,彼此認可。
約翰一書 1 章 5 到 7 節: “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在上帝裡面毫無黑暗,上帝的性情裡沒有罪的存在,良善是上帝的一個基本屬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