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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與中國書法(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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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26 20:06: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書法是所有中國藝術門類中最具特色的一門藝術,它以漢字的書(刻)寫本身而不是以漢字的內容含義來表達一定的藝術理解和藝術情懷,它的素材就是漢字的字體和字形。書法固然是一種書寫,但它又不是一般的書寫,所以即使在電腦打字的時代,書法也會照樣繁榮。
書法可以說是世界上最簡單、最樸實無華的一門藝術,這幾乎先天就注定了它與作為世界上最簡單、最樸實無華的宗教──佛教會有某種相通之處。關于書法這門“國粹”藝術與佛教的關系,清代姚孟起在《字學臆參》中曾有過論述,他認為佛法與書法是相通的,第一,佛教教人不要執著于外物有形的“相”上面,同樣地,學習古人的書法,也不要老是停留在具體的點畫形態上,要懂得其妙處並以自己的性靈去會通它。第二,佛教講“非有非無”的“雙遣”。書法也是如此,因為書法的最高境界應是忘了法則的“非法”,但這“非法”又不是絕對沒有法,法還是有的,所以又是“非非法”。今人湯其根在《禪定與書法》一文中也探討了佛教禪定與書法實踐的關系,他在評價王羲之《題衛夫人〈筆陣圖〉後》中所說的:“夫欲書者,先乾研墨,凝神靜思,予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令筋脈相連,意在筆先。”這句話中的“凝神靜思”正是書家作書之前調練習意,排除雜念,萬神歸一,進入“入定”之時的狀態,由此產生的智慧、靈感和廣闊的形象思維,絕不僅是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動等等。對一個成熟的書家來說,往往能出現意想不到的“神來之筆”,所謂“奔雷墜石之奇,鴻飛獸駭之姿”皆出于“入定”之後而產生的形象思維。書法中的“入定”和禪宗的“入定”既相同又有區別。相同處在于,雙方都通過靜慮的方法,守其一“定點”,產生頓悟,而發出智慧的光芒;不同的是,佛家的“入定”是為了排除妄念而佛道;而書家的“入定”,則是為了高度集中思想,憑借對現實世界、人情物理的形象思維,產生頓悟,使書法創作活動達到入妙境地。如張旭見公主與擔夫爭道而悟草法,懷素夜聞嘉陵江水聲而草書益嘉,這些正是古人所總結的“外師造化,中得心源”的創作經驗。書家和佛家所持的“定”點不同,從狹義上講,書家的“定”點先由整個作品的布局到單獨的文字,再從單獨的文字到一撇一捺的點畫。從廣義上講,“入定”就是在對客觀事物的觀察和對社會生活的體驗基礎上如癡如醉地沉浸在鑽研寫法,取得由量變到質變而引起的頓悟。歐陽詢在索靖所書碑刻前看得入勝,揣摩用筆、氣勢,可謂到了“行走坐臥皆在入定”的地步。清代鄭板橋幾十年如一日地臨寫各派書家碑帖,悟出了“人各有體”的道理,熔篆、隸、行、草于一爐,創造出“六分半書”等,皆是作者借用佛家“入定”的道理來說明“入定”程度的深淺能對書法產生頓悟的效果大不相同之例。那些淺嘗輒止的人是採集不到書法藝術的碩果的。只有“窮微測奧,通乎神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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