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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網上驚現李洪志在美國的犯罪記錄(圖) [打印本頁]

作者: 阿裡三郎    時間: 2012-2-16 20:54
標題: 網上驚現李洪志在美國的犯罪記錄(圖)
有網友在美國佛吉尼亞高級法院網站(http://www.courts.state.va.us/courts/home.html)查到李洪志交通違章被法院判罰的記錄。該網頁截圖在網上瘋傳。案件代號:GT08000547-00。受理部門:弗吉尼亞州史密斯大區法院(Smyth General District Court)。
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弗吉尼亞州史密斯縣轄區高速公路超速行駛,被法院處以70美元罰款,並繳納訴訟費61美元。
李洪志(LI, HONGZHI),男,1951年5月13日生,亞裔,住紐約法拉盛11355號。


附:佛吉尼亞法院閘道于李洪志交通違章處罰的網頁截圖http://epwsgdp1.courts.state.va. ... ormAction=newSearch


[ 本帖最後由 阿裡三郎 於 2012-2-16 20:58 編輯 ]
作者: 阿裡三郎    時間: 2012-2-16 20:56
有關資料:
        
        美國法律規定,交通違章屬犯罪行為,因此,不同類別的違章,法律都明確以輕度犯罪、中度犯罪和嚴重犯罪三個等級來界定。如果駕駛員違章情況較輕,如闖紅燈、不系安全帶等,一般繳納罰款即可,但要記點(相當於中國國記分管理)。若是違章情節較重,如酒後、酒醉駕車或吸毒駕車、非法賽車、違章肇事攔車不停逃逸等,則由法院追究刑事責任。李洪志超速行駛屬輕度犯罪。

        美國道路交通違章的處罰統一由各州、市、縣法院負責執行,各地法院均設有一個民事法庭專門受理交通違章的處理。駕駛員在收到員警開具的違章罰單後,必須在21天內到法院接受處罰,如果超時,法院將通知警察局對其予以逮捕。從佛吉尼亞高級法院網站公佈的資訊看,李洪志按期交納了罰款。

        在美國,不論何種交通違章,只要被開具罰單和接受處罰,違章記錄即永久性地存入個人社會安全號檔案中,這些記錄在本人晉升、信用、保險、求職等方面都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 本帖最後由 阿裡三郎 於 2012-2-16 20:59 編輯 ]
作者: 神火    時間: 2012-2-16 21:09
標題: 回覆 2# 的帖子
堂堂宇宙主佛也會交通違法
真是可笑可悲可嘆!
作者: angel999    時間: 2012-2-16 21:13
標題: 真乃奇聞!
超速罰款?這素質也太差暸,還是大法的創始人呢,連交通規則都不遵守的人何談“忍”字?
作者: 神火    時間: 2012-2-16 21:15
標題: 違法必究
紅色框內容指:
  1指:美國弗吉尼亞州史密斯縣地區法院交通/犯罪案件詳細信息。
  2指:違章人姓名:李 洪 志的漢語拼音。
  3指:違章人居住地址:紐約法拉盛,11355是所在地的郵編。
  4指:違章人出生日期:雖然隱去了年,但日期正是李 洪 志修改後的出生日期5月13日。
  5指:違章原因: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開到了79英里。
  6指:案件類型:違法。
  7指:違章時間:2008年1月6日。
  8指:罰款70美元,訴訟費61美元。
  9指:交付罰款日期:2008年2月14日。
作者: 費名    時間: 2012-2-16 21:18
標題: 這就是邪惡的謊言
在中共邪惡的宣傳中把造謠抹黑法輪功的謊言灌輸給了世人,叫世人仇恨佛法、仇恨走在神的路上的大法弟子。這就是為什麼大法弟子要講真相,目地是解除邪惡的謊言,看清共產黨的真面目,清除人對神佛犯下的罪惡,從而救度世人。
作者: 光法    時間: 2012-2-16 21:28
邪惡又在造謠誣衊,真是無恥呀,不得好報
作者: tafazer    時間: 2012-2-16 21:35
標題: 回覆 5# 的帖子
爾等常人肉眼凡身
怎識師父無數法身和無邊法力

[ 本帖最後由 tafazer 於 2012-2-16 21:38 編輯 ]
作者: 非誠勿擾    時間: 2012-2-16 21:44
看來李洪志自己親手創建的“宇宙大法”這塊金字招牌,將要被他所謂的法身和法力所摧毀!
作者: 憤憤    時間: 2012-2-16 22:18
一個交通違法問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就看發生在誰身上了。爭論允許,請各位理性發言,本版主會嚴格執法
作者: 2010    時間: 2012-2-16 22:46
標題: 師父法身無數,略施小計,怎能有如此小錯誤,引得網路熱鬧一陣。
師父法身無數,略施小計,怎能有如此小錯誤,引得網路熱鬧一陣。
作者: tafazer    時間: 2012-2-16 22:52
標題: 回覆 1# 的帖子
信師信法,不要相信特務謡言我是一名普通的大法弟子,修煉是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我一直遵循着師父的教導,以做好三件事為修煉的主要內容。這兩天,我注意到網上出現了一些不利於大法的言論,尤其是有一篇網文,說師父曾因超速違反交通法規而受處罰。師父怎麼可能跟常人一樣會違反交通規則,還交了罰款呢?師父8歲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運、定物、思維控制、隱身等功能……功力達到極高層次,同化宇宙最高特性,不可能違反常人的所謂“交通規則”,就算開車超速,以師父的法力,也不可能被美國的交通探頭拍下。所以,我認為網上的這則消息是假消息,同修們一定不要相信。大法弟子應以法為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學法、修煉上,不應被常人心帶動着,做一些常人做的事,更不能被邪惡網站和特務謡言所干擾,去傳播對師父不敬,對大法不利的假消息。

作為大法弟子,必須要時刻牢記師父的教誨,並用法指導自己的一言一行,去掉常人心,在修煉中不斷提高自己,在大法的路上繼續前行。

個人體悟,請同修慈悲指正。
作者: 低音符    時間: 2012-2-17 10:40
中共邪黨利用邪惡宣傳叫世人懷疑法、仇恨法,這種迫害本質就是邪惡的。請眾位同修增強信師信法的正念,排除一切邪惡的幹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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