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熱搜: 活動 交友 discuz
查看: 3342|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資訊] 體罰姪女致瘀青 叔判拘役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08-2-19 15:07:0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與夫離婚女童母提告

經營補習班的焦姓男子受離婚弟弟之託,代為管教13歲的姪女,
因為姪女未如期完成作業,他用掃把柄毆打姪女大腿後側至瘀青腫痛,
雖然他表示是合理的管教,但法官認為懲戒的手段過當,依傷害罪判處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經營補習班的焦姓嘉義市民,因弟弟與妻子離婚,2個女兒託他管教,
去年9月28日晚間,因大姪女未如期完成作業,引發焦某不悅,
在補習班內以掃把柄毆打姪女的大腿後側數下,致瘀青腫痛,
焦童的母親發現後訴警偵辦,指控被告家暴傷害。

焦某坦承以掃把柄毆打姪女,但他表示,並非基於傷害的犯意,而是受弟弟的委託,代為管教,
因焦童的母親為爭奪監護權,所以提出告訴。

成績不好就會被叔打

法官經查,被告從事教育工作已經20餘年,知道不可以體罰學生,
卻接連以掃把柄毆打姪女,姪女哭泣、閃躲仍繼續毆打,因此有傷害的犯意。

焦姓女童也說,每次考完試如果考不好,就會被被告打,被打的原因是怕影響補習班的生意,
因此每次考不好時,都會跟妹妹在房間抱著一起哭,心裡非常害怕被打,曾向同學說過有跳樓輕生的念頭。

管教過當判拘役20天

法官認為,未如期完成作業,固有管教的必要,但可選擇減少零用錢、罰站等方式,
在10多人面前以掃把柄毆打,懲戒的手段過當。

法官說,被告有和解的誠意,但條件差距太大,且被告所生的危害尚非重大,因此判處焦某拘役20天。
qknbrq71 該用戶已被刪除
2#
發表於 2009-6-23 14:11:20 |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本論壇為非營利之網路平台,所有文章內容均為網友自行發表,不代表論壇立場!若涉及侵權、違法等情事,請告知版主處理。


Page Rank Check

廣告刊登  |   交換連結  |   贊助我們  |   服務條款  |   免責聲明  |   客服中心  |   中央分站

手機版|中央論壇

GMT+8, 2026-6-16 11:46 , Processed in 0.0344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 2005-2015 Copyrights. Set by YIDAS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