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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關于集資的問題》難解大小頭目斂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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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16 14:29: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權勢之爭,本質上是利益之爭。中國封建社會有壹現象,君權弱則藩鎮盛,主威跌則臣勢強。驗之于眼下的法輪功,也有臣強欺君之勢。誰都知道,李教主曾經大權獨攬,不容別人稍有染指。然而,自從他逃亡海外後,包括葉浩在內的第二號、第三號乃至第N號法輪功組織高層人物,開始觊觎輪內實權寶座,最後逼得“師父”不得不宣布徹底“放權”。于是就有了2010年7月24日在《再精進》中的“無條件服從項目負責人”之說,這幾乎等于公開冊封“山大王”。李洪志如此“裂土封侯”,將項目控制權拱手相“讓”,實在有其不得已的苦衷。邪教誠然重在精神控制,不過法輪功有其特殊性,它公開對抗國家政權,爲“搞政治”設立了不少實體項目,諸如各種媒體、演藝團體都是。李教主當然也想全面控制這些項目實體,可壹方面自己並無“三頭六臂”,鞭長莫及馬腹;另壹方面法輪功本就是逐利之徒的淵數,那些長期掌管並經營著“大法項目”的負責人早就因“業務壟斷”而得勢坐大,達到李洪志也動不了的程度:“對主要負責人質疑其實也是對項目本身質疑……把他換掉……從開始到現在所有做的壹切就全都抹掉了。”(《再精進》)教主不敢動,山大王們也不情願被“動”,因爲有項目在手,好處大大的。
  項目負責人抓住項目不放,別以爲是勤勉爲大法。他們是“無利不起早”、“無惠不賣力”。法輪功的“幾大媒體”,背後有反華勢力作金主,在財政支用方面擁有“現管權”,可以“自由裁量”資金的配置,包括配置進自己的腰包。這當中的貓膩或潛規則,非“輪外人”所能輕易窺得的。加之占領了壹個項目,就等于可以打著“爲大法”的旗號隨意集資征捐,白花花的銀子嘩嘩往口袋�堿y,那是何等美妙悅耳的“招財曲”啊。網上所傳“四大家族”、“三國演義”,實質就是權力的爭奪和利益的博弈。關于法輪功組織內大小頭目們的貪婪,《壹封來自新西蘭大法弟子隋桂英的信》(博訊論壇2008年7月10日)中有所披露,新西蘭的法輪功基層組織腐爛不堪,“財務上不透明”:“多年來,做項目收取學員的現金從來都沒有給過收據”;於景芳將台灣來的學員的捐款“往兜�堻�揣就完事”;“卓貴京前些年收取了做電視專項目的數萬元同樣沒有收據,沒有賬目”;窦金梅大撈特撈,卻沒人管。鑒于邪教組織嚴格的保密機制,這些都還只是冰山之壹角,沒曝光的還不知有多少。妳想啊,法輪功組織大小頭目斂財忙,腦瓜子機靈的弟子豈有不動心的:妳們能吃肉,咱就不能喝點湯?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師父”上梁已不正,頭目們作爲支柱也是東歪西斜的,還能指望“衆輪民”個個吃素?反正邪教大廈將傾,有本事的輪子瞅准時機能撈就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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