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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資訊] 法官認定倒會使詐 會頭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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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19 15:40: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倒會可是要吃牢飯!

許姓婦人擔任民間互助會會首,涉嫌冒標29次,倒會金額達3千多萬元,
30多位被害人不甘辛苦錢平白被騙走,一狀告上法院。

基隆地方法院九日判決許婦4年徒刑,協助開標、收款的許婦丈夫2年徒刑。

家住金山鄉許婦在九十二年三月起會,擔任會首,邀集許多金山鄉礦港村民參加,含會首共139人,
但其中卻虛列10名會員。許婦坦承,每月開標2次,1次1萬元,採內標制,
結果從第3會開始,夫妻兩人就利用會員之間彼此不認識,及活會會員很少到場看察開標情況的機會,
冒用29位會員名義投標並得標,每次1百萬,得手金額高達3千多萬元。

許婦表示,一直到九十四年二月一日因「洞」實在太大,無力支付會款才停標。

而眾多活會會員追查,始知被冒標受騙上當,其中33人聯名委託律師告上法院,
另6人訴請基隆地檢署偵辦,另有4人達成和解。

基隆地院認為,金額高達3千多萬元,情節重大,昨天以許姓夫妻共同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財物交付,判決會首許婦4年有期徒刑,協助收錢、開標的許夫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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