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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基督教民主主義的發展曆程及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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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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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基督教民主主義的發展曆程及價值取向
民主義是當今世界壹種重要的政治思潮,其曆史可追溯到18世紀。但作爲壹支對“基督教原則”和“民主原則”並行認同的政治力量,基督教民主黨在歐洲則基本上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出現的現象。基民主義的發展曆程
基民主義的發展和演進過程大致可劃分爲以下四個階段:
第壹階段爲19世紀末、20世紀初之前,即“教權主義階段”,或稱之爲“原始的基民主義”階段。這壹階段基民主義的主要特點是:基本要求是維護教會和天主教徒的權利,對“俗世”政治采取抵制態度;基本依靠力量是天主教徒和教會。這個時候的天主教徒和教會“能夠成爲好的社會工作者,但不能成爲民主主義者”,因爲教會的結構是專制、獨裁的,它仍沈浸在對財産和政治權利喪失的憤慨和“對革命前的社會政治制度的向往”中。
第二階段爲20世紀初至20世紀30年代,即“教派黨”階段。1919年,不准天主教徒參加選舉的禁令被解除,歐洲各國的基督教民主黨紛紛成立。這個階段的基民主義政黨(或其前身) 有三個政治特性:壹是對“俗世”政治生活的態度由抵制變爲“參與”。如意大利于1918年成立了人民黨(天主教民主黨的前身),法國分別與1912年和1919年成立了兩個“共和主義者、民主主義者聯合會”( 二者于1924合並成立了全國性的基民主義政黨——人民民主黨);瑞士1912年成立了人民保守黨(後改名爲基督教民主黨)等。這些基民主義政黨(准確地說應是基民黨的“前身”)都參加了本國議會。二是它們尚不是民主體制的忠實支持者。在意大利,人民黨同時與自由主義和社會主義力量交惡,在法西斯“向羅馬進軍”(1922年10月)後采取了“容忍”態度。在德國,中央黨的許多人仍向往君主制度,“從沒有開展過支持可信賴的議會政府的運動”,相反,他們“在破壞議會制度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三是它們的主要社會基礎仍是天主教徒,沒有能彌合新教和天主教、教徒和非教徒之間的政治分裂,這也是法西斯最終得以上台的原因之壹。
第三階段爲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90年代,即“民主化”階段。這壹階段基民主義具有三大特點:第壹是與民主體制“和解、認同”,現代基民主義的思想體系基本成型。歐洲各國的基民主義力量看到並親身經曆了納粹和法西斯政權對人權和教會的迫害,開始認同自由民主和代議制度,成爲西方民主體制的支持者。在許多國家的基民主義政黨基本綱領中,將“出于基督教信仰原因對納粹恐怖政府的抵抗”和“歐洲啓蒙運動的自由主義傳統”、基督教社會倫理學並列爲黨的思想和政治淵源。第二,真正跨越了教派分歧,基民黨從黨員組成、選民基礎和政策上主張成爲“全民黨”。基民黨認爲,基督徒在組織和政治上的分裂是導致法西斯上台的原因之壹。爲避免曆史重演,它們提出了跨越教派界限口號。此外,西方的選舉制度又迫使所有政黨(包括基民黨) 放棄對傳統選民階層的固守,轉而爭取盡可能多選民的支持。因此,基民黨“必須成爲壹個向所有階層和團體的人尋求支持的全民黨”。第三,基民主義政策主張在西歐許多國家被付諸實踐。歐洲的保守黨因和法西斯沆瀣壹氣而在戰後名譽掃地,社會黨等左翼力量被懷疑與“現實社會主義國家”有牽連而壹度問津者寥寥,基民主義力量自然成爲選民的首選。在意大利,1943年成立的天民黨壹直是意政壇的主導政黨直到1992年,它構成幾乎每壹屆政府的主體,絕大多數總理都是天民黨人。在德國,基民盟(與姊妹黨基社盟壹起)執政和參政的時間超過36年。
第四階段是2.世紀90年代至今,爲重新“分化、整合”階段。隨著冷戰的結束和意識形態之爭的淡化,“反共”作爲維系基民黨團結的外在動力不複存在;西歐社會的“世俗化”使基民黨的倫理基礎受到削弱;社會黨等主要政治對手在理論和政策上的調整使基民黨面臨的挑戰也空前嚴峻。在上述背景下,基民主義和基民黨發生分化,出現新的理論整合。主要表現是:1、許多基民黨失去多年擁有的執政地位。在整個90年代,意大利天民黨、荷蘭基民盟、比利時荷語基督教民主黨、德國基民盟等紛紛下台。2、組織發生分裂。壹度長期主宰意大利政壇的天民黨在90年代初被解散,力量分散到人民黨、天主教民主中心、力量黨和全國聯盟等6個組織中。3、基民主義色彩淡化。如德基民盟在理論綱領和政策主張上更多地向保守主義、新自由主義靠攏,成爲歐洲基民主義家庭中保守色彩最濃厚的政黨。基民主義遵循的原則
西歐各國的基民黨千差萬別,它們都遵循著基民主義的基本原則,主要是:
1、“基督教原則”。現代基民主義遵循的“基督教原則”主要來源于對戰前歐洲各個“教派黨”傳承和曆代教皇的有關通谕,其中最重要的是1963年的《人世和平》通谕,該通谕比較全面地闡述了教會的基本政治訴求,如強調對人的尊重是“任何秩序良好和健康的社會的基礎”,認爲個人應享有壹系列“普遍的、不容侵犯和不可剝奪的權利”,每個人有權得到工作,有權擁有私有財産,有權參加公共生活等。上述政治訴求在歐洲大多數基民黨的綱領中都得到了重申。值得指出的是,同“教權主義”、“教派黨”時期的基民主義相比,“基督教原則”對于現代基民主義只是解釋其價值觀和具體政策依據,而不意味著基民黨對教會、教徒承擔什麽特別的責任。
2、“民主原則”。這是就基民主義對自由民主和代議制度的支持而言,也是基民黨“對納粹主義和法西斯主義的無人性和異教邪道的反應”。根據這壹原則,基民黨十分重視“多元主義”,因爲政治、社會生活的參與者必須達到壹定數量,民主、自由和競爭才能得到保障。在“橫向”上,基民黨主張在社會和經濟生活中必須有多個平行的、競爭的機構;在“縱向”上,基民黨認爲應將政治決策下放到盡可能低的層面( 即“天然社會結構”,如家庭、社會團體等),認爲人只有“在這些天然社會結構中才能發揮自己的作用”。
3、“壹體化原則”。該原則在黨建層面表現爲基民黨建設“ 全民黨”的努力,即力圖代表社會各個階層的利益,彌合教派之間、信徒和非信徒之間、社會上層和社會下層之間的矛盾和利益沖突,實現“跨階級合作”和“階級調和”;在地區政策層面上則表現爲基民黨對歐洲壹體化進程的“熱衷”。二戰後,6個基民黨力量較強的國家率先成立“煤鋼聯營”,1965、1976年,基民黨又先于其他“政黨家族”成立了歐洲基督教民主聯盟和歐洲人民黨。上述發展都和該派力量崇尚“壹體化”原則有密切關系;在國際政策層面上表現爲基民黨致力于國際和解。基民主義的基本價值觀
在上述原則基礎上,基民主義引伸出諸如“自由”、“互助”、“公正”等基本價值觀。
1、關于“自由”。自由是基民主義基本價值觀的“核心”。在基民主義者的眼中,自由是“負責任的自由,自由只有通過自我負責和對他人負責才能實現”;“對自己和集體不承擔責任而片面追求個人自由的實現在倫理上是不可能的”。法治是“自由的保證”,“是人們在自由中有序、和平共處的條件”。分權和多元化是實現自由的手段,平等是自由的前提。
2、關于“互助”。基民主義者認爲,“互助”是人的社會屬性,它源于基督教的博愛精神,其倫理標准是人的尊嚴;“互助”以人和集體相互負責爲前提,每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實施互助,並以自己的貢獻保證集體對個體有責任能力”;實現“互助”的基本方式應是“在人的直接交往中(如家庭、鄰�堜M私人團體)進行,只有在個人和私人團體力所不能及時,國家才有幫助的必要”;認爲“互助” 是雙向的,“期望得到幫助和支持的人自己也必須幫助別人”;互助包括國際“互助”和人與自然之間的“互助”。
3、關于“公正”。基民主義者認爲:公正的基礎是“所有人都擁有授于上帝的尊嚴和自由並因此是平等的”;公正意味著“機會公正”,必須“對同樣事物以同樣的對待、對不同事物以不同的對待”;公正是相對的,“絕對的公正是不可能實現的”;公正意味著權力平等,每個人“都應該有權獲得機遇並通過自己的努力改善機遇,有權擁有財産和教育,有權通過自己的力量爲公正做出貢獻。”
基民主義的基本價值表面上與其他政治流派大致相同,但實質上有不少重大區別,主要是:第壹,理解的不同。如基民黨“自由觀”強調“自由是負責任的自由”,在具體政策中主張個人應首先對自己的福祉負責,稱國家和集體對個人的過度保護是對個人“責任能力”和平等人格的蔑視。這和傾向于將“自由”絕對化的新自由主義和過分強調國家集體責任的社會民主主義構成區別。第二、實現手段的不同。基民黨強調機會公正、權力平等,因此其實現基本價值觀的政策著力點在經濟和教育政策領域,而社會民主主義的政策著力點則在分配和社會福利領域。第三、側重點不同。基民黨在基本價值觀中,自由是“核心”,而社民黨則更強調平等。以教育政策爲例,基民黨主張對“強者”和“弱者”同時進行幫助,因爲“強者”也有得到國家扶持的權利和“自由”,而社民黨則從“實現結果平等”出發,更強調對弱者的幫助。對基民主義的幾點看法
1、基民主義在歐洲政治“頻譜”中基本屬于“中右”範疇。基民主義自稱是“中間的思潮”,是“在自由主義與集體主義之間、資本主義和共産主義之間不斷尋求壹條中間道路的壹種表現形式”,即便是最保守的德基民盟中也有比較強大的勞工派別。但基民主義對資本主義制度無條件認同,對代議制民主無保留支持,對共産主義則堅決反對;基民主義調和階級矛盾,基民黨自稱“全民黨”,但其基本組成仍然是企業主、農場主、官員和職員;它主張實行“社會市場經濟”,但在其長期執政過程中,仍過分強調自由競爭,主張減少國家幹預,削減社會福利;在國際上,基民黨同保守黨合作並參加共同的國際組織( 國際民主聯盟.因此,無論是作爲壹股思潮,還是作爲壹支力量,基民主義(基民黨)都屬“中右”範疇。
2、基民主義具有較強的包容性。基民主義既“拒絕19世紀的自由主義信條”,又支持市場經濟;既主張自由競爭,又承認“國家保護社會弱者和指導經濟的必要性”。在價值觀上,既強調人權的至高無上性,又認同保守主義的“有機社會論”,認爲人只有在“天然社會結構”中才能發揮作用。從基民主義的理論體系中,同時可以看到自由主義、保守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的壹些“痕迹”。因此,基民黨既可和保守黨、自由黨聯手組閣,甚至“容忍”法西斯等極右翼力量上台,也能和社會黨、社民黨等中左力量聯合執政( 如意天民黨的“中左試驗”、德國的“大聯合政府”等)。政治上的左右逢源以理論的寬泛、包容爲基礎。
3、基民主義同保守主義、自由主義和社會民主主義也有明顯區別。同保守主義的區別在于基民黨人更強調“精神(宗教)因素”和倫理道德;同自由主義的區別在于基民主義擯棄極端的個人主義、強調“自由以他人的自由以及對未來和自然的責任爲界限”,拒絕把個人看成是社會的“基本單位”;同社會民主主義的區別在于基民主義反對後者對國家的“迷信”,主張“天然社會結構”等小單位應有更多的權力空間和政治支持。
4、歐洲基民主義力量在新世紀初呈現複興勢頭。含有壹些原天民黨人士的力量黨在意大利重新執政,荷基民盟在2002 年5月選舉後成爲主要執政黨;德基民盟的民意支持也不斷上升。上述黨的複興在壹定程度上應歸功于它們在理論上基民主義色彩的加重和對基督教社會倫理學的回歸。
總的看來,在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的今天,隨著競爭日益加劇,民族國家主權日益被削弱,選民的“不安全感”日益增強,歐洲基民主義的壹些概念和主張,如提倡調和社會矛盾,強調“天然社會結構”對人的保護作用,突出價值性和倫理性等,在壹部分選民中仍有壹定的市場和吸引力,基民黨作爲壹支政治力量仍將擁有相當的政治生存空間和發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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