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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女籌母醫藥費下海 警愛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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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4-17 22:33:2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女子潘念慈為籌母親醫藥費,不惜下海從事性交易,於15日晚間,被中市警六分局何安派出所臨檢查獲。潘女向警方供稱,她是為了家中經濟,才辦休學賺取金錢供家中開支,冀盼警方放她一馬,警方表示愛莫能助,仍依法裁處。   警方是在中市朝馬三街一家汽車旅館內,查獲女子潘念慈涉嫌與男子從事性交易。潘女在完成性買賣步出房門,員警查覺有異上前盤查,兩人隨即向警方坦承從事性交易。 潘姓女子向警方表示,父親年邁無法工作,母親又患病需要醫藥費,弟妹尚幼半工半讀自顧不暇,家中經濟重擔落到自己身上。為替母親籌措醫藥費,她向學校辦休學外出找工作,未料專科肄業的學歷難找工作,使她不得已才步入歧途。 潘姓女子說,她是從報紙小廣告上認識了一名自稱「大姊」的女子,由大姊介紹男子與她從事性交易,每次交易金額三千元,與「大姊」七三分帳。 她雖知賣淫違法,但其所得不但可供自己生活所需,也得已支付母親醫藥費,更表示若非迫不得已誰願意從事這種工作。如今被警方查獲又要面臨法律的刑責,希望警方可以體量自己的處境從輕量刑。 警方對於潘姓女子遭遇,雖表示同情,但與人從事色情交易違法事實明確,警訊後將潘姓女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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