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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愛可深 不可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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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9-18 11:21: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退」最起碼有個正面意義,就是不會再繼續錯下去。
「痴」會令人不知後退,離不開該離開的人。

幸褔的愛情應該是雙方相互愛得真,愛得深;
然而愛情的關係如果一邊深情,一邊淺意,那就可能是個問題。

愛情可以真,可以深,但不能痴,「痴」是一種惛懵,
不明事理,不識時務,有人甚至不知自己在做什麼。

「痴」會讓我們愛上不該愛的人,而無法自拔。

愛情可以浪漫,但是浪漫得讓自己受傷、痛苦甚至死亡,就是太「痴」了。
真正懂得愛情的人,應該認同愛情是美麗的,快樂的,有幫助性的。

其實很多情人並不是在交往了很久之後,才發現對方並不是個良伴。
現代人的交往十分開放,大約交往三個月左右,
都幾乎可以瞭解對方是否適合自己;如果不適合,
那倒是一個適宜說再見的「分手期」,
再交往下去就會產生了「不捨」與「痴迷」心態,也就愈陷愈深。

愛情可說是一男對一女的「人際關係」,
用這種角度看待愛情,可能會擁有較好的愛情。

人際關係中,我們會注意進退得宜,懂得分寸,
可是愛情卻讓許多人只知道前進,不知後退。
因此,有的人迷途不知返;有的人一廂情願,強人所難。

做任何事情,只知勇猛直前,
而不知「退」的哲學,自己將會受到嚴重傷害。

許多情人、夫妻分開,不是因為沒有愛,只是傷害大於快樂。

「分開」不應該看成是悲劇,
分開後能找到自己的快樂和幸福,就是喜劇。

愛可深,不可痴,追求自己的真愛永不嫌遲。
看到這篇就想哭= =

我已經到了狂痴的地步...

三年了!!!

哈哈哈....赫赫...喝喝...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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